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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单失效该怎么办?
点击:1008 次 日期:2014-05-16

 郝先生于20076月投保定期寿险,保额20万元。今年3月,郝先生因病去世,保险公司向受益人——其妻子赔付20万元。据郝先生的妻子告知,郝先生在另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的20万元寿险,却因保单失效而不能获赔。

  未及时缴费致保单失效

  郝先生妻子表示,郝先生201112月在另一家保险公司也投保了保额20万元的定期寿险。去年12月,当需要交续期保费时,郝先生名下的银行账户因某些原因被冻结,致保险公司无法从其银行账户扣取保费。“当时他无暇关注这份保单,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,一直到60天交费宽限期结束仍未交续期保费,他的这份保单就失效了。”郝先生的妻子说。

  专家表示,事实上,保单失效的日子距离郝先生去世的日子不足40天,非常可惜,如果续交了几百元保费,则可多20万元理赔款。

  账户冻结仍能缴费续保

  客户购买保险之后,如果个人信息发生了变化,需尽快联系保单服务人员或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热线,获得售后服务。

  如果郝先生的银行账户冻结时间较长,已临近交费宽限期末,能否以现金方式交费?

  保险公司通常采取银行账户划扣的方式收取保费。如遇类似的特殊情况,投保人向保险公司反映后,保险公司接受以银行代收费的方式收取该期续期保费,客户将现金交至银行柜台,在银行代收费凭据上写明其保单号码。

能否将交费账户改为郝先生妻子的银行账户呢?

专家表示:这需要办理投保人变更手续,例如将投保人变更为郝先生的配偶或者父母,并提交新投保人的银行账号给保险公司。保险公司划扣保险费,则可维持保险合同继续有效。

  提醒:投保人可通过复效条款恢复原保单

  因为没有按时缴纳保费而使得原来的保单失效,此时投保人想恢复原保单,可通过复效条款的功能。复效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,是指人寿保险合同因投保人不按期缴纳保费失效后,自失效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,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申请复效,经保险人审查同意后,投保人补缴失效期间的保费及利息,保险合同恢复效力。

  一般而言,申请复效要具备以下条件:第一,不得超过复效申请的保留期限,一般标准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复效申请期限是合同失效之日起的2年之间,并期间不曾退保或把保险单变为定期寿险;

  第二,被保险人必须符合可保条件。在原保单失效期间,被保险人的条件可能发生变化,特别是失效期较长的保单。因此,在申请复效时,被保险人需要填写健康告知书或提供体检报告,以说明被保险人目前的实际身体状况及投保条件。保险人可根据此来决定是否同意复效;

  第三,投保人必须一次性补缴失效期间所欠缴的保险费和利息,并归还所有保险单质押贷款。

  建议:每年定期进行保单“体检”

  “客户的地址、电话变更而未告知保险公司,而导致保险公司无法联系客户,导致保单失效时有发生。”保险专家表示,保险产品期限一般较长,保险期限内,如果客户信息发生变更而未告知保险公司,可能导致保单失效,带来两种损失:一是客户虽未出险,因保单失效后退保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;二是一旦出险,客户因保单失效失去应有保障,部分产品保费豁免功能无法实现。


(摘自《广州日报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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